撰文:GLP 全力愛創辦人兼義務總幹事林何佩儀
吹毛求疵,是父母管教子女最容易犯的錯誤;「愛之深、責之切」,是一般父母的心情。父母常恐懼孩子在成長過程中,學壞了任何的不良行為,會貽害終生。因此,父母在管教子女時,常常以無微不至的批評來提醒孩子。其實,孩子犯錯是成長的必經之路,孩子在成長過程中不斷改變,父母必須因應他們的成長需要來處理他們的行為,甚至改變與他的相處方式。
例如孩子未能依時完成功課時,父母應平靜對待這件平常不過的事,因為這正是讓孩子進步和成長的機會。又例如孩子駁嘴,可能顯示他們開始學習獨立思考,並不一定是對父母不尊重,只是當孩子日漸長大,自我主張開始出現,有自己的思想和看法,對現實生活中的各項事情有自己的立場,同時渴望得到父母能認同。作為父母,當然不贊同這些行為,但即使不贊同,也可以了解孩子背後的需要,這樣我們便能更有效地和他們溝通及運用恰當的管教方法。
「知識雖能改變命運,態度卻取決一切!」父母大發雷霆橫加指責,對管教從不湊效,毫無意義。當父母懂得溫柔而堅定地幫助孩子,將尊重帶進日常生活中,孩子便會更了解事情的規則和界線,這樣他們以後就會更有分寸,也會為自己的行為建立一把尺。有了這把尺,他們自然會成為自理自主和負責任的人。所以,家長應在孩子的幼兒階段時,便在他們日常生活中定立界線。
筆者的女兒自 1 歲半開始,已經明白字是寫在紙上的道理,所以當她 3 歲時,也從不在家中雪白的牆上貼過一張貼紙。因為她清楚知道自己和我的界線,也了解一個自理的孩子應當保持家居的整潔,這也是她的責任。父母讓孩子有遵循的方針,之後才去談他們是否聽話。
對年齡較小的孩子,立界線時要具體清楚說明,例如你跟幼兒說:「若果你做不到,就表示你不乖。」其實對於幼兒來說,「不乖」是模糊的字眼,他們難以捉摸。此外,立界線時必須訂出若未執行的後果,筆者需要強調是「後果」,並非「懲罰」。後果只是結果,從雙方的協議中定立,所以它們是在自然法則下自然運作的結果,和懲罰完全是兩回事。例如當玩耍完畢後,孩子要自行收拾玩具,收拾好下次可以再玩;但如果沒有收拾,按照之前大家的協議,玩具就會被沒收兩天或三天。
這時候父母必須清楚讓孩子明白,這就是他沒有履行協議的自然後果,並不是懲罰。又例如父母可以和孩子商討看電視和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,並訂下時限。同樣地,如果孩子過了限定時間還不關機,按照之前大家的協議,往後三天都不可以再看或使用。家長立界線時要注意合理性,否則就是入孩子於罪,孩子容易觸犯到界線,將來不聽話的可能性反而更大。
雖然父母有責任教導孩子正當的行為,但若方法過於急切與嚴厲,對孩子成長過程缺乏認識與理解,反而可能導致負面作用。所以我們要讓孩子有主動改過的經驗,要嚴肅討論,並非嚴厲懲罰。心平氣和能協助孩子將錯誤轉化為成長的養分,就像孩子學走路的過程中難免跌倒,我們會鼓勵孩子自己慢慢爬起來,再跨出步伐。
面對孩子犯錯的行為,該如何處理才能培養孩子改過的能力,是我們更該關注的。一般人很少故意會去犯錯,人之所以會「犯錯」,通常都是因為沒有「覺知」,會錯就是因為不知道。其實,孩子犯錯並不可怕,可怕的是犯錯卻不明白錯在那裡,不知怎樣才能改好。父母如果能以正確的心態面對孩子犯錯,以適切的方法引導孩子改正,犯錯也能成為檢討和進步的轉機,增進親子間溝通的機會,讓孩子的錯成為一種美麗的錯誤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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